近日,网友又开始议论此前江阴法院公布的一起因构成“紧急避险”而被依法撤诉的“醉驾”危险驾驶案。本篇就整理这一案例关键信息,帮助大家理解什么是法律规定的“紧急避险”以及具体构成条件,并解答在类似的紧急送医途中若产生的交通违法可以申请撤销的条件及途径。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7日深夜11点多,陈某妻子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昏迷不醒,因住在偏远乡村,打120求救不能及时赶到,邻居帮不上忙、也打不到出租车……情况紧急之下,喝醉酒的陈某无奈只能选择自驾将妻子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后被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3mg/100m1,远超醉驾标准。对于陈某的醉驾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陈某客观上实施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但案发时,陈某认识到妻子正面临生命危险,迫不得已才醉酒驾驶的,属于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各项条件,他的行为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紧急避险,依法应不负刑事责任。
2019年底,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陈某撤回起诉;数日后,法院裁定,依法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陈某醉驾救妻”,
为何构成“紧急避险”?
①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紧急避险的定义: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②紧急避险行为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必须是面临现实危险;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方合法利益;具有避险意识;必须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本案中,陈某妻子突然摔倒,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生命权益正处于威胁之中,可视作正在发生现实危险;当时陈某所在乡村有些偏远,医院一时间又不能及时派出救护车,他身边又无其他合法驾驶人,最后醉酒驾车的行为,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再从主观上看,被告人实施醉酒驾驶的行为,并没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故意,反而具有使处于生命危险的妻子及时得到医治的良好动机。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境,陈某实施醉驾对公共安全的损害程度相对较小,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符合紧急避险所须具备的多项条件。
所以,应当认定陈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在类似的紧急送医途中
产生的交通违法能否申请撤销?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有规定,“有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经核实后应当予以消除。
交警提醒,紧急送医的“证据”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
1、医院证明确为危重病人;
2、挂号单上时间与行车路线、违法地点、时间等信息基本吻合。
“证据”包括病人挂号单、疾病诊断证明、入院证明、病历本、当天缴费记录、行车路线及时间、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能证明确实为救急送医导致交通违法的材料。
申请撤销途径:
1、携带上诉资料到辖区交警大队申请撤销;
2、通过“交管12123 ”APP 提交撤销申请。
关联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报案记录证明机动车被盗抢期间、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冒用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三)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
(四)已经在现场被交通警察处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违法行为;
(六)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七)经比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照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信息,确认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温馨提示:
知法守法,交通违法处理撤销权利不能滥用!紧急救助危重病人时,建议大家首选救护车救助。只能使用私家车实施紧急救助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担负事故责任。护送就医过程中如遇(或担心遇到)交通拥堵,可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或联系附近交警求助。万一遇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公安、卫生、消防救援等专业力量求助。
声明:分享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您发现本文有错误或侵权之处,请与北岩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