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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岩律所】丰县八孩案一审宣判!

 

2022年1月27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关注。经公安机关侦查,视频中女子来自云南,名叫“小花梅”。2022年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发布通报确认,“小花梅”系被同村人贩子拐卖。

2023年4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被告人进行公开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董志民(“小花梅”丈夫)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判处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历时一年多,该案再次点燃舆论场。不少人叹惋小花梅悲惨的遭遇,不少人认为对被告人的量刑过轻,亦有一些人将此事跟孙海洋事件结合起来看,认为我国应该加重对拐卖,拐骗,以及收买罪的惩罚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据1984年3月3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情节属于(拐卖人口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范畴:

1.拐卖妇女、儿童十五人以上,或者拐卖妇女、儿童八人以上不满十五人手段特别恶劣的;

2.盗卖婴儿、幼儿多人或多次的;

3.劫持、绑架妇女或用药物麻醉妇女后将其出卖,后果严重的;

4.摧残、虐待被拐卖的人致其重伤、死亡或引起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关于董某民没有被判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的问题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涉及到追诉时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最高刑期为三年,追诉期为五年,距离案发早超过五年,因此不再追诉。

 

关于强奸罪的问题:

是否成立的强奸罪的关键在于,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即小花梅初到董某家时是否自愿与董某发生性关系,精神智力状况是否正常。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4年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现无证据表明小花梅初到董家的精神智力状况处于何种程度,至于可能成立婚内强奸的问题,要在极少数情况下才能成立。

 

束语

 

我们从电视里、新闻里、手机网络中,看到了女性可能因为一次目的地并不算偏远的旅行,因为一次深夜单独外出的行动,因为一次随机搭话的事件,就此“消失”掉了。我们甚至看到一些被拐卖的女性身份被合法化,看到受害者被毁掉的悲惨一生。

 

当这些具体的信息因为某件案子,在短时间里集中奔涌过来,对许多人都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其涉及范围之广,牵扯之人众多,实在令人惶恐。很多时候,这不是他们的“丰县”,而是我们的“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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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