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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岩律所】偷完东西留借条,还算盗窃吗?如果原物返还,能免责吗?

 

近日,重庆某写字楼发生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将东西拿走后,留下借条并签名按手印承诺只是“短暂借用”。几天后不仅原物奉还,还送上一千元感谢金。(中国新闻网)

对此,网友热议:偷完东西留借条,还算盗窃吗?如果原物返还,能免责吗?

办理上述案件的民警回应盗贼“盗窃后留借条并签名按手印”的行为不算借,要通过失主的同意才叫借,失主在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故意实施了侵占他人的财产,就是盗窃。做法不必然构成免于处罚的理由,充其量是判罚轻重的参考因素。

但其“在几天后原物奉还又送上1000元感谢金”的做法,取得了失主的谅解,本着微罪不诉的原则,警方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处罚,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将原物送回、积极赔偿等行为是作为酌定判罚轻重考虑的,并不是“免责金牌”。而一旦被认定为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现针对上述案件,梳理出“盗窃罪”有关的实务要点,帮助大家理解:

 

一、盗窃罪的定义:(什么是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如何判定盗窃罪成立?

盗窃罪是否成立,关键看其行为是否符合盗窃罪的基本特征:

1、客观上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即:

(1)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自已的或他人的财物;

(2)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

(3)盗窃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

2、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已的盗窃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四、只盗窃了1-200元,会怎样量刑?

盗窃金额在200元以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不会予以刑事处罚,但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借条”怎么写?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借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合意而订立;

其次,借条具体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后,借条内容要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借条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六、借款合同成立的标准: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认定标准为;

1、合同内容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不违背公序良俗;

5、不存在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022-11-14 17:51